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学院本次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马丹 副组长:戴毅斌 组员:章莹、宋庭新、胡茂波、刘昕玥(学生代表)
二、拟接收转入人数(不含院内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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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自师资 |
电气师资 |
计算师资 |
国贸师资 |
合计 |
2020级 |
2 |
2 |
3 |
2 |
9 |
三、实施原则
1. 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 其他原则: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特殊限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只能在相关专业或类型中互转。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四、考核方式: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素养和发展潜能)。
五、具体工作安排
1.计划公布。6月1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入计划及选拨内容、方式。
2.学生申请。6月20日至6月22日,学生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教2-111)。
3.学院审核。6月23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将《申请转入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4.学院考核。6月24日上午9:00拟转入学生统一在学院会议室2-213进行面试考核(院内转专业学生无需考核)。
5.结果公布。6月28日至7月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学籍变更。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9570官方金沙教学办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